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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编辑:      来源:丽水市医学会      发布时间:2017-10-31 14:09      阅读:0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二)考试时间:2016年5月28、29日两天,每半天为一个批次,共分四个批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批次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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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报名


    (一)全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丽水市报名点为各县(市、区)卫生局、三所医学院(校)以及丽水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

    (二)各县(市、区)考生按单位区域划分到各县(市、区)卫生局报名点现场确认,市直医疗机构到丽水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海关大楼210室)报名点现场确认,三所医学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报名后材料收齐送丽水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三所医学院(校)只能对本校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供应届毕业生名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三)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并网上缴费,经考点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签字盖章)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


    申请人为2016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自2016年1月12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丽水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至1月28日,期间考生须持上述材料,到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并网上缴费,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考试缴费形式及标准


    考生现场确认后采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时间从2016年1月13日至2月4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9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0元。


    四、考点各报名点咨询电话:

    莲都区卫生局2025962

    龙泉市卫生局7766055

    庆元县卫生局6386682

    青田县卫生局6500812

    云和县卫生局5528166

    遂昌县卫生局8132066

    松阳县卫生局8063029

    景宁县卫生局5089756

    缙云县卫生局3134813

    丽水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丽水市医学会)

    2264712、2203233

    (丽水市医学会地址:丽水市人民街597号海关大楼二楼210室)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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